http://xinjiang.hteacher.net 2024-10-11 16:49 新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实施方法及步骤
1.笔试及心理测试
(1)笔试及心理测试岗位: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
(2)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及心理测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心理测试。
(4)考试及心理测试方式:笔试采取线下测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全程组织实施,准考信息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考生在报名表中预留的主用手机号和邮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请留意查收。
(5)笔试报名资格:请考生报名前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岗位的招聘需求。
(6)笔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7)笔试卷面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准时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054或85629
(五)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到岗位聘用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随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具体考试事宜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2.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面试不合格者除外)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员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八)考察
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九)公示
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9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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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第二批) |
2、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
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
原文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s://www.xjei.edu.cn/news/index.php?c=show&id=1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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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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