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09-27 11:23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地点: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窗口(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358。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还应提交《申请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书上申请人及代办人要签名。
2.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照片。提交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
4.学历证书。证书信息须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未能通过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证书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外,还需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信息须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未能通过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信息须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能通过在线核验的,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证书到现场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能通过在线核验的,申请人需与所在高等学校进行确认。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派出所要求提供教育局出具相关函,请提前到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窗口领取)。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查存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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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委托书》 |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原文标题: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409/t20240926_20638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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