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ilongjiang.hteacher.net 2024-01-11 14:46 黑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民政厅网站(网址:http://mzt.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 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民政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民政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黑龙江省民政档案资料馆):0451-51095826;0451-51095681。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0451-55177027。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
黑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0451-53621021-2211。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黑龙江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0451-87010613,1350451913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0451-56833776。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南京路435号。
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0451-53629936。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9号。
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中心:0451-8719560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7号。
黑龙江省巴彦儿童福利院:0451-57540247。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西集镇光复街。
黑龙江省民福医院:0455-8132106。办公地点:海伦市福民路1号。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0452-4289678。办公地点: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199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民政厅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1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民政厅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gkzp.renshenet.org.cn/index?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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