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3-08-24 16:52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甲与乙婚后有二子,长子于2000年早逝,遗有妻A及子B;次子于2003年因工伤死亡,无子,遗有妻C;C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甲于2016年病逝,留下五十万元遗产。此案中没有继承权的是( )。
A.妻子乙 B.长媳A
C.长孙B D.二儿媳C
2.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十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现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十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贾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3.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 )赔偿。
A.张某负责赔偿 B.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赔偿
C.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D.属于意外事件,由王某自己承担
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不包括( )。
A.公民财产权要受到依法纳税义务的限制
B.公民财产权要受到国家依法实施的征收或征用的限制
C.公民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方式行使财产权
D.公民必须以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式行使财产权
5.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服务大局 D.公平正义
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财产继承权。B项正确,长媳A缺乏法定继承的条件,无法继承。A项错误,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甲妻子乙有继承权。C项错误,按照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长孙B父亲先于甲死亡,可以代位继承,所以长孙B有继承权。D项错误,按照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儿媳C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二儿媳享有继承权。故本题选B。
2.【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的停止形态。C项正确,A、B项错误,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题干中甲某已经将客户账上的十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因此盗窃罪的既遂。D项错误,甲某行为构成犯罪。故本题选C。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赔偿。C项正确,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中应当由人民法院赔偿。A、B、D项错误。故本题选C。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D项错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并未规定公民的财产权行使方式。A项正确,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B项正确,该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项正确,该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故本题选D。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价值。D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A项错误,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B项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C项错误,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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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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