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3-01-30 16:26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大理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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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大理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州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人,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招聘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因此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月6日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
3.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方向)等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
4.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198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2023年2月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地点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考同一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的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
考核招聘具体的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考核方式
州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应采用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或实作)两个程序。专业测试(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或实作)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或实作)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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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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