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1-06-03 11:22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实时关注包头市教育云、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的笔试通知,务必于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8.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素养7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德师风相关知识)。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考生参加笔试时按要求使用蒙汉文作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请考生实时关注包头市教育云、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的笔试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本次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进行。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具体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试讲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等信息网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学科进行,使用现行教材,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蒙汉双语进行面试。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
3.面试时各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聘总成绩由高到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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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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