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4-10 14:31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经汝城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各现场报名高校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1)拟在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湘南学院等设置现场报名点,高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以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如因特殊原因未在以上学校设置报名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余高校报名点或者教育局政工股报考。
(2)汝城县教育局三楼政工股:2021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及资格审查组。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高中数学专业教师属我县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报请县人才领导小组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直接参加面试。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1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2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1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相片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在报名表贴相片处各贴一张,另一张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2021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需将教师资格证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3)、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汝城县卢阳镇文化路64号)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经汝城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汝城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为10分钟内。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以及能力和身体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在选岗环节中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选岗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对象。选岗人员参与体检。
2.组织实施。经汝城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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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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