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0-07-22 15:16 辽宁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和《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等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第二批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4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6所学校24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4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年(含择业期)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层次须相对应,下同)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岗位待遇
按照大连高新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本次招聘的教师,大连高新区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高新区官网、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31日12:00
2.报名咨询电话:18604949264(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下载《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线上初审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29419850@qq.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编辑短信息(信息内容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已发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手机号:18604949264,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报名一个岗位,且报考的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自主招聘全过程,对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复审两道环节。
1.线上初审:
(1)《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表格,并在表中附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填好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签名)扫描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3)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近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扫描件;
(5)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扫描件;
应聘人员需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材料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时间、地点等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电话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参加现场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大连教师招聘公告
上一篇: 2020盘锦盘山县公开教师招聘45名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